近日,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用信息,淄博张店龙泰医院、淄川济民医院、淄博冶金医院及博山区石马镇卫生院等4所医院,被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处罚。
淄博张店龙泰医院,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,违反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(一)项,被给予警告和罚款4800元处罚。
淄川济民医院,未制定、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,违反《护士条例》,被给予警告处罚。
淄博冶金医院,违反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,被给予警告处罚。
博山区石马镇卫生院,违反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,被给予警告处罚。
(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