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,日前,原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杨道群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一案,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道群享有的诉讼权利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杨道群在担任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董事长,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、副总经理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并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人物履历
1972年02月至1993年09月,历任兰坪铅锌矿供销科科长、矿长、党委书记,
1993年10月至2002年07月,任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(副厅级);
2002年08月至2003年07月,任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、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;
2003年07月至2006年07月,任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、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;
2006年07月至2006年11月,享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正职待遇、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;
2006年12月退休。